川恒律所浅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注意事项

  • 发布时间:2021-04-14 16:52:47,加入时间:2020年08月12日(距今134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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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房屋,从区域分有城市住房和农村乡镇住房;城市住房还分为商品住房、居民自建房、单位共建房、集体宿舍、以及保障房;保障房还分廉租房、动迁安置房和共有产权房等三种。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能够自由买卖的住房只有商品房。

川恒律所表示以下针对合同注意事项进行简单列举: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一)看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开发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进度和交付日期;

(6)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

买现房的好处在于可以比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现状,可以尽快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等。购房人可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真假即可,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外销售房屋的,购买时都有隐患,存有不安全因素。

)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质

很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用地虽然是出让用地,但由于土地性质为综合用地或者商住两用地,导致土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甚至有些只有40年。

在购买时一定要看清土地是否为出让取得以及土地使用年限是否为70年。目前法律只是规定住宅到期可自动续期,其他非住宅性质土地一般需缴费续期。

)看清楚房屋用途

有些对外销售的房屋虽然和住宅一样,但用途为公寓。

关于公寓的界定,目前不是很明确。明确的是,国家强制标准中对日照的要求没有提及公寓一词,只有对住宅的解释。公寓光照时间不需要满足大寒日有效日照内满窗日照时间不少于两小时。另外公寓能否作为学Q房,目前教育部门也没有明确的答复, 因此为了孩子入学购房的要特别慎重。

)面积的约定

川恒律所表示这是目前引发纠纷最多的条款,如果购房人和开发商有约定,先遵照约定,无约定再按照规定执行。开发商往往在签订合同时和购房人进行约定,约定以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面积为主。

这一做法规避了3%的法定条件。要看清楚这点,可以在合同签订时直接约定面积,明确约定超过多少不再付费。

川恒律所表示买房是人生一大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更不可放松警惕,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对称,有时买方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知道如何把握合同,以致最后在合同履行中处于被动地位。因此,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多加注意,了解合同内容,谨防合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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