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申请注册的文字商标字体不可以变形

  • 发布时间:2021-04-16 16:07:34,加入时间:2018年08月24日(距今249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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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册的文字商标字体不可以变形
  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越来越看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所以商标就有越来越多的人申请。这就出现了这样一个问题:申请注册的文字商标字体可以变形吗?   
   按照商标法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文字商标中的文字字体,可以是印刷体、书写体或美术体等,当文字字体以某种图案形式变形表达时,这种商标就已脱离了文字商标的本来面目而成为了图形商标。
  商标字体的变形只要仍然属于上述元素,可以是文字、可以是设计成图形,并且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的,依然可以申请商标注册,而且属于原创设计的作品还可以进行著作权登记。
  文字作为商标注册后,若注册的是简化字,而实际使用繁体字;或注册的是繁体字,而实际使用简化字,都应视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轻则被责令改正,重则撤销其注册商标。
   针对注册商标的使用问题,必须坚持“保护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原则,注册的文字不能随意变形,图形也不能变成汉字。注册商标时提交的图样是什么,使用时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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