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日起,我国质检总局为掌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信息及进口食品来源和流向,保障进口食品可追溯性,有效处理进口食品安全事件,保障进口食品安全,向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及境内进口食品的收货人进行备案管理。目前,凡是进口食品的企业,只有收发货人备案完成后方可进行食品的进口业务。
随着大家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进口食品已经成为目前食品行业较大的增长点。国外的特色食品,饮料等等一窝蜂地向国内涌来。进口食品安全作为关系到民生的重要部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对食品进口的把关都非常严格,设置了非常严格的监管流程和体系。
——————竞争——————成长——————共创——————共享——————
食品进口报关流程及所需时间:
1.初次进口,收货人发货人要在我国境内备案,收货人具备食品经营资质、食品经营场所等。
2.在我国销售要制作商品中文标签,注明成份、配料、产地、生产日期等。
3.货物到港前整理报关资料:原产地证、自由销售证、卫生许可证、中文标签、卫生检疫证、装箱单、合同、代理协议(以上工作货物到港前完成)
4.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提供报关单、卫生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出卫生检验放行通知单,凭单向海关申报。货物在商检仓库,现场抽检、卫生监督等。一般2个工作日完成。
5.商检完毕海关审核报关资料,与实物对照,要申报准确,如实不得夹带、伪报、漏报。审核完出税单,缴税后放行。5-7个工作日完成。
6.海关放行后还不能取走,要放到海关监管仓等待商检抽样化验,出卫生证要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