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具有诸多优势,比如可以享受东道国的税收优惠、便于更快速地占领境外市场,以及加深我国与东道国的技术交流等。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境外投资项目国内审批流程包括发改委、商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三个部分。现将境外投资项目国内审批流程的主管部门、备案依据、备案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注意事项等予以总结。
需提交以下资料:
(1)《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
(2)《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附件:
a.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b.追溯至zui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c.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
d.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e.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
f.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
g.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2、备案材料
企业通过“境外投资管理系统”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并将真实性审查纸质材料报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查阅。如材料齐全,上报商务厅。商务厅对企业真实性材料审查后,对符合要求的,在系统中受理企业备案申请。
需提交以下资料:
(1)《境外投资备案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
(4)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5)zui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7)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8)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还需在线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