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产地证即亚太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简称FORMB原产地证,亚太FORM B产地证。2006年9月1日起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以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等4个国家。降税幅度从5%到100%不等。
办理亚太原产地证注意事项:
1、证书申办时间,应在货物出口前或当天申请办理,中国—亚太证书不办理后发,要求开船日期和办理日期相符,开船后办理的亚太原产地证只能给我们原产地证找关系倒签签发日期。
2、亚太原产地证更改,证书签发后出口人发现证书错误可对证书进行更改申请。更改证书须提供原签发证书的正本,新旧证书应为同一批货物。新证的申报日期和审证日期可与原证书一致。旧证作废归档。
3、亚太原产地证,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出口孟加拉可以办理一般原产地证CO或者办理亚太原产地证FORM B都可以, 亚太产地证FORM B,出口到孟加拉办理亚太产地证,客户清关时可以享受减免关税优惠待遇.针对亚太贸易协定下特定产品享受关税减免;办理一般原产地证CO:只能证明货物原产地,只能用于清关,没有优惠,到任何国家的均可办理.
企业自己办理原产地证流程如下;
1、必须具备进出口权,企业必须在商检局备案;
2、出口企业必须进行产品编码备案;
3、购买商检局九城软件系统(费用很多);
4、进行原产地证操作培训以及相关考试;
5、在原产地证系统上录入产品相关信息,提交商检局审核通过后才能出证。
如果贵公司没有进出口权,不能在商检局/贸促会备案,那您也不用发愁!这样的情况可以找我司帮您在商检局/贸促会申请,代申请出来的效果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