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名称:《酒类经营许可证》
二、受理部门:
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局
三、许可条目:
壹、注册资本伍拾万元及以上;
贰、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要求相适应的,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仓库和设备;
叁、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卫生及消防要求;
肆、配备熟悉酒类商品知识的专业人士;
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目。
申领程序:
表格加载/现场领表--准备资料--交许可证业务窗口--受理--申领《酒类商品许可证》(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