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酒类商品交易活动,加强酒类商品流通监督管理,保障酒类商品安全,上海市2020年4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上海市酒类商品经营许可和管理办法(试行)》。本市酒类商品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许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酒类经营活动。本市个体工商户的酒类零售许可证可以在属地市场监管所办理啦。
什么是酒类商品
酒类商品指白酒、黄酒、啤酒、果酒以及其他含有乙醇的饮料。包含各类散装酒、自酿酒和调制酒。
部分经营者需要申办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证?
凡是涉及酒类商品经营的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都需要申办。
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有多长?
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以经营场所的租赁期限为准,租赁期超过伍年的最长核定为伍年。
申办许可证所需要部分资料?
壹、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设立表(现场填写)
贰、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承诺书(现场填写)
叁、营业执照扫描件
肆、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伍、企业法人(负责人/个体业主)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扫描件
陆、经营场所使用、产权证明扫描件
以上材料齐全,一般当天就可以拿到酒类许可证啦
假如个体户之前在原酒类专卖局申办过酒类许可证,那么也可以来所里延续,所需资料如下:
壹、酒类商品经营许可变更、补办、注销登记表(现场填写)
贰、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承诺书(现场填写)
叁、营业执照扫描件
肆、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伍、企业法人(负责人/个体业主)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扫描件
陆、本市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然后,假如要注销酒类许可证,带上正副本和工商准予注销通知书/不再从业酒类零售经营说明书来市场监管所注销就可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