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注销申请材料
壹、企业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设立书(提交公章缴销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壹份);
贰、公司设立登记委托书(原件壹份)(可在设立书内填写);
叁、经办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壹份,验原件);由公司登记代理单位代理的,还需提交公司登记代理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壹份,须加盖本公司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肆、关于决定注销的文件(原件壹份)(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企业按照企业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企业被撤销的文件);
伍、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原件壹份);
陆、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原件壹份);
柒、《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壹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捌、在报纸上登载的清算公告(原件壹份);
玖、有分企业的企业设立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企业的注销登记注明;
拾、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