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广电许可证需准备的条件

  • 发布时间:2025-02-18 08:22:54,加入时间:2020年09月23日(距今1692天)
  • 地址:中国»上海»浦东:金沪路99弄2号1806室
  • 公司:上海道商企业服务中心,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王,手机:13262751513 微信:DS751513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意事项

  1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制作的和未取得发行许可的电视剧、动画片。

  2禁止以任何方式涂改、租借、转让、出售和伪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载明的制作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和章程、《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载明的制作机构名称、剧名、集数等发生变更,持证机构应报原发证机关履行变更审批手续;终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应在一周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