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企业属于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须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成立三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已设立或拟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且尚未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已入库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2、企业已制订详细的上市工作计划,并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进入实际运作,或已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挂牌。
3、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近三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对于拟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营业收入不作要求。
4、各设区市科技局优先推tui荐上市筹备情况已报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并列入重点培育上市后备名单的企业,重点推tui荐符合国家战略、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经过培育有望达到科创板上市条件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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