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护肤品进口报关流程解析:
首次进口的化妆品,需取得卫生部进口化妆品卫生审查批件,才能具体办理进口事宜,取得批件的手续,清关资料如下:
1.首次进口化妆品,境外厂商或者进口单位向卫生部监督司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Z申请表
(2).产品成份目录、限用物质含量
(3).产品质量标准
(4).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允许生产和销售的Z明文件(复印件)
(5).产品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和允许销售的Z明文件(复印件)
(6).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和其他国家(或地区)通过生产、注册、销售审查的有关检测报告(复 印件,附中文翻译)
(7).产品标签、使用说明书正式样本
(8).完整包装产品样
2.化妆品进口清关资料准备:
(1).装箱单(packing list),商业invoice,购销合同(contract)
(2).海运提单(B/L)(如电放提单,提供电放保函)
(3).国外产地Z(certificate of origin),自由销售Z明,卫生Z书(certifiate of sanitary)
(4).灌装日期
(5).成分分析表
(6).原包装样张、外文标签一对一中文翻译件
3.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所需资料:
(1).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申请表
(2).产品配方
(3).功效成份、使用依据及功效成份的检验方法(特殊用途化妆品)
(4).生产工艺及简图
(5).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6).卫生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产品包装(含产品标签)
(7).产品说明书
(8).受委托申报单位应提交委托申报的委托书
(9).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Z明文件
(10).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应按要求提供检疫Z书;
(11).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