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两化融合企业的财政补贴

  • 发布时间:2022-04-27 14:05:08,加入时间:2021年02月03日(距今155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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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两化融合企业的财政补贴

两化融合是指电子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到工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信息化成为工业企业经营管理的常规手段。信息化进程和工业化进程不再相互独立进行,不再是单方的带动和促进关系,而是两者在技术、产品、管理等各个层面相互交融,彼此不可分割,并催生工业电子、工业软件、工业信息服务业等新产业。两化融合是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企业信息化,信息条码化",是国家"物联网十二五规划"中的描述。

申请两化融合申报条件

(一)申报“互联网+制造”类项目的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 济南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法人企业);

2。项目单位属信息化应用企业;

3。项目单位属制造业企业,或属重点行业或行业龙头企业;

4。

企业成立满2年;

5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及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应不小于50万元;

6。项目前3年度)在信息化硬件、软件、网络、系统集成等方面的投资总额:申报“绿色制造项目”的,应不小于100万元;申报其它类别项目的,应不小于400万元;

7。申报“信息化综合集成创新项目”的,申报单位的两化融合发展阶段应达到“集成提升”或“创新突破”阶段(根 《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详见申请材料第6项)。

(二)申报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类及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的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 济南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法人企业)或社团组织;

2。项目单位属软件开发商、信息化服务商、行业协会或其它相关组织;

3。项目单位成立时间满一年;

4。

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其中申报前3年项目投资总额应不小于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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