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内从事危险化学经营销售活动,适用本办法。民用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不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授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广州麦盾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代办广州危险化学经营许可证广州代理记账、广州公司注册、广州入户、税务筹划、广州2020年守合同重信用代办、代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知识产权业务代理,我们的宗旨是为您量身打造企业服务的税务与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安全管理条例》(令第591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6〕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