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线与内容人才结构。产品线的扩张必然要求增加人手;品类的增多,则要求改变目前的生产模式。目前万合天宜有四部在播短剧,还有几部正在制作。在做好既有IP的情况下再进行产品线扩张(新的IP和大电影计划),这无疑会令内容部门的二十多个人感受到压力。当然他们也有引进人才的计划,不过如何平衡新人与公司的气质契合度,如何走出自己玩策划-制作-宣发的既有模式,还值得观察。
如何令流行成为经典。万合天宜是以“轻模式”起家的内容商,如果往下延伸到渠道、平台等产业链环节,未免不现实,因此唯有做好内容方为。不论是“万万”、“高喵”还是“学姐”,都是典型的流行文化产物。不过,“没有什么能永垂不朽”是当下流行文化的现状。一家公司要在同行中立足,能赚到钱、赚到名气还不够,必然需要若干从内容到制作再到营销都堪称经典的作品,因此如何从品质到创意,从内容到营销,将产品做成流行文化中的经典产品,仍需继续努力。
“用过了才说好”不再是句轻松的广告语,而将成为法律的规定。明星代言广告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一直广受社会关注。昨天广告法修订草案规定,今后明星代言,必须要自己先使用,如果对从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证明,将被工商部门没收“代言费”。
广告法修订草案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广告荐证者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作证明。这意味着,明星接代言,产品得先用。明星代言广告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一直广受社会关注。
草案规定,广告荐证者应依据事实,查验广告主提供的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进行证明”。
对于规范明星代言广告的呼吁,草案中引入“广告荐证者”的法律概念,即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进行或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