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享进贸通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弘扬“专注-专业”精神。在行业内首先提出“专注于进口”创新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让每一个进口商投入最少的精力、在最短的时间内、花最少的资金高效完成进口贸易。
以免给您在进口当中遇到没必要的麻烦,还请不要被价格所迷惑,务必要找专业的清关代理公司!
需要办理并取得《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登记证》的产品种类包括: (1)配合饲料:宠物饲料包括干粮和湿粮(罐头) (2)浓缩饲料 (3)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4)精料补充料 (5)饲料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8)》(农业部1126号公告),未列入目录但生产国已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产品为需要评审登记的产品。 (6)动物源性饲料 (7)单一饲料:脂肪粉(植物来源)、饲料用灭活酿酒酵母粉、酶解大豆蛋白、发酵黄豆粉、马铃薯蛋白粉及其发酵制品、膨化豆粕、DDGS和DDG等及经特殊加工工艺处理的单一饲料产品; (8)其他蛋白饲料、能量饲料及其混合物(不含大宗饲料原料,如棕榈粕等)。
申请资料包括:
(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申请表;
(二)委托书和代理机构资质证明:境外企业委托其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代理登记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原件和《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委托境内其他机构代理登记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证明,生产地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登记资料,产品推广应用情况;
(四)进口饲料的产品名称、组成成分、理化性质、适用范围、使用方法;进口饲料添加剂的产品名称、主要成分、理化性质、产品来源、使用目的、适用范围、使用方法;
(五)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和检验报告;
(六)生产地使用的标签、商标和中文标签式样;
(七)微生物产品或发酵制品,还应当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菌株保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