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危房鉴定标准第三方房屋质量鉴定
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1、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3、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4、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5、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1、基础
(a)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
(b)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
(c)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墙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
3、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
4、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
5、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6、屋架以一榀为单位。
木结构构件
1、柱
(a)柱顶撕裂、榫眼劈裂,柱身断裂。
(b)因腐朽变质,使有效截面减少,柱脚达1/2以上,柱的其他部位达1/4以上。
(c)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
2、梁、搁栅、檩条
(a)中部断裂;或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或产生水平裂缝,其长度与深度分别超过构件跨度与构件高度的1/3。
(b)梁产生超过跨度1/120的挠度,搁栅、檩条产生高度1/100的挠度。
(c)因腐朽变质,使有效截面减少达1/5以上。
(d)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
(e)榫头断裂,支座松脱。
3、屋架
(a)支撑系统松动失稳,过度变形,导致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4/100。
(b)上、下弦杆断裂;或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或产生明显的弯曲变形。
(c)上、下弦杆因腐朽变质,使有效截面减少达1/5以上。
(d)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
(e)主要节点,或上、下弦杆连接失效。
(f)钢拉杆松脱;或严重锈蚀,截面减少达1/4以上。
其他结构构件
1、土墙
(a)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1.6/100。
(b)墙体风化、硝化深度达墙厚的1/4以上:或有墙脚长度的1/4,其受潮深度达墙厚。
(c)产生两条以上的竖向裂缝,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2/3。
2、混合墙、乱石墙
(a)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2/100。
(b)墙体连接处产生竖向裂缝,其深度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或墙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