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高新区首版次高端软件政策详细内容
一、含义
首版次高端软件是指省内企事业单位通过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其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在该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的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
二、办理申报范围
1.关键基础软件
适配国产硬件、丰富国产生态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软件等基础软件。
2.大型工业软件
智能设计与仿真、制造执行系统、企业管理系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高端工业软件,基础共性、行业通用的工业APP。
3.新兴平台软件
面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和支撑平台,小程序、快应用等新兴轻量化平台。
4.行业应用软件
制造业数字化、智慧农业、政务服务、医养健康、智慧城市等领域智能化软件解决方案,重点发展5G、建筑信息建模、智能办公、智能交通管理、智能应急管理等应用软件。
5.嵌入式软件
面向数控机床、智能家电、轨道交通、通信设备、专用机械、仪器仪表等领域嵌入式产品。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符合以下资质之一:
通过CMMI3以上(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等资质之一或拥有设区市级及以上认定的软件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资质之一。
(2)申报软件创新度高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取得或已申请(已公开)申报软件相关的发明专利一项以上;通过第三方科技成果鉴定,且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获得设区市以上奖项的或被设区市以上列为重点项目、优选项目的。
(3)申报软件研发费用支出不低于100万元
(4)申报软件累计销售额或服务额达到100万以上
(5)申报软件尚未获得任何软件首版次补助、支持或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