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天然橡胶,顺式-1,4-聚异戊二烯橡胶、硅橡胶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奶嘴。不适用于安抚奶嘴,奶嘴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各项通用要求
一、原料要求
天然橡胶,顺式-1,4-聚异戊二烯橡胶、硅橡胶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法规的规定,除天然橡胶,顺式-1,4-聚异戊二烯橡胶、硅橡胶外,其他橡胶不得用于生产奶嘴。
二、感官要求
项目 |
要求 |
外观 |
色泽正常,无污染和毛刺等 |
浸泡液 |
迁移实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着色、浑浊、沉淀、异味等感官性的劣变 |
三、理化指标
项目 |
要求 |
总迁移量 |
蒸馏水:≤30mg/kg 4%乙酸:≤60mg/kg 50%乙醇:≤30mg/kg |
高锰酸钾消耗量 |
≤10mg/kg |
重金属(以铅计) |
≤1mg/kg |
锌迁移量 |
≤5mg/kg |
2,6-二-叔丁基对甲苯酚迁移量 |
≤0.3mg/kg |
2,2'-亚甲基双-(4-甲基-6-叔丁基苯酚)迁移量 |
≤0.15mg/kg |
N-亚硝胺和N-亚硝胺可生成物释放量 |
N-亚硝胺:≤0.01mg/kg N-亚硝胺可生成物:≤0.1mg/kg |
挥发性物质 |
≤0.5% |
四、其他要求
4.1添加剂
添加剂应符合GB 9685及其他相关规定。
4.2迁移实验
迁移实验条件和方法选择、试样前处理、结果表述按GB 31604.1和GB 5009.156的规定执行。
4.3标签标识
标签标识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的要求,如产品含有天然乳胶,应标明“产品含有天然乳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