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 脚七(佛山)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代办禅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禅城进出口权、禅城进出口退税、禅城代理记账、禅城公司注册、禅城税务筹划、2022年禅城守合同重信用代办、禅城代办危险化学经营许可证、知识产权业务代理,我们的宗旨是为您量身打造企业服务的税务与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1、申请报告;
2、禅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禅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4、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
6、禅城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经2004年6月15日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8月20日起施行。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指从事微广播、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