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专业返还原物纠纷律师

  • 发布时间:2022-03-17 17:43:33,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6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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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亲戚之间换房未过户,不想换了能起诉腾房吗?

张静律师解答:看有无证据证明换房,如没有证据,则可起诉对方搬出自己名下的房屋。如下面这个案件,亲戚之间换房住,一方不想换了,起诉对方搬出自己的房屋,一审法院不支持,二审法院改判支持。

判决书节选: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高某作为案涉海珠区某房的所有权人,屋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可以请求无权占有使用人返还原物。但同时,高某与陈某双方确认陈某向高某借款购买广州市天河区元岗横路180号景辉苑小区某房,该房屋应属陈某所有,而高某承认居住在景辉苑小区某房且不同意陈某回到景辉苑小区某房居住,陈某明确表示除上述两处房屋外没有其他房屋可以居住。在此情况下,高某要求陈某搬出海珠区艺苑南路168号203房暂不具备条件,一审法院不予支持。至于陈某向高某借款问题,高某可另循法律途径解决。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的焦点为高某是否有权要求陈某交还海珠区艺苑南路168号203房。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本案高某作为案涉海珠区某房的所有权人,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可以请求无权占有使用人返还原物。因陈某所述其与高某交换使用景辉苑小区某房与艺苑南路168号203房,其对203房享有合法的使用权,但陈某并无证据可以证实,故本院不予采信。如上所述,高某对203房享有在册登记的物权权利,其有权要求陈某腾空交还该203房。至于204房是否为陈某之房产,陈某是否有权要求对204房行使相应的物权权利属另一法律关系,陈某可另循合法途径解决。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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