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起诉分割共有房产,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张静律师解答:一般情况下,被告不到庭,如果原告同意拍
卖,法院也可以拍卖。但不排除法官认为应该先协商分割再诉讼分割的可能。如下面这个案件,某男婚姻期间买房,写自己和丈母娘的名字,离婚后起诉分割共有房产。但前妻和丈母娘都不出庭,最终法院判决驳回起诉。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争议的共有物应否进行分割的问题。《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本案中,虽然尹男作为共有人享有共有物的分割请求权,但是,对于共有物的分割方式有协议分割和裁判分割两种,现尹男未能提交双方协商分割不成的相关依据,而且王女、黄某均未到庭对于分割方式进行明确表态。因此,本案暂不具备裁判分割的条件,尹男理应先行协商。一审法院驳回尹男的其他诉求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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