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因疫情承租人经营困难,租金能降低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但具体降多少,每个案件判决不一样,一般是减免1个月至2个月租金。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判决1-3月租金减半收取,相当于减免一个半月租金。
判决书节选:
关于2020年1月至3月的租金问题。双方合同约定从第二年起每年免租期为0.5个月,该约定显然系合同正常履行情况下出租人给予承租人的租金优惠。如上所述,涉案合同因维某公司违约而提前解除,故法院认为维某公司不享有合同约定的2020年度半个月的免租权利,。鉴于维某公司的经营确因疫情的原因受到了不利影响,继续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支付租金确对其不公平。根据《最z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第6条第二款“承租非国有企业房屋用于经营,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承租人没有营业收入或者营业收入明显减少,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对其明显不公平,承租人请求减免租金、延长租期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引导当事人参照有关租金减免的政策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予以变更。”的规定,法院对于2020年1至3月的未付租金,酌定维某公司支付一半给李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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