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邻居侵占公共露台能起诉其拆除吗?
张静律师解答:需要根据双方的房产证附图或其他材料查明涉案露台部分的产权或使用权归属,所有权人有权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如下面这个案件,李某虽然在露台上种了花并安了监控,但开发商允许其使用。最终法院驳回邻居苏某要求其拆除的诉求。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本案系相邻关系纠纷。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本案中李某虽在露台位置摆放花盆、种植蔬菜等,但苏某并未举证证明有对其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造成了妨碍或造成其损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对苏某要求李某拆除并清理干净两家相邻露台上的花盆、花池及围栏等和公共楼梯间的废品、杂物、迁移空调及赔偿经济损失等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对于苏某要求拆除或迁移摄像头问题,由于其并没有证据显示李某安装的摄像头有侵犯到苏某隐私权,故对该请求法院亦不予支持。综上所述,法院判决驳回苏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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