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买宅基地建房,因违建被拆除后能起诉卖家赔偿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如下面这个案件,买家花180万买宅基地后,又花165万建房,因违建被拆除,起诉卖家赔偿。法院仅判决卖家返还购地款180万,驳回要求赔偿建房损失的诉请。
判决书节选:
邓买家提交落款日期2018年11月3日的《限期搬离通知》及房屋现状照片若干(显示地块上为拆除后的废墟)。《限期搬离通知》载明:凤凰街道办向葫芦岭街五巷8-6发出通知,称该建筑未办理相关手续,属违法建设,请于2018年11月5日(周一)前将财物搬离,近期我办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拆除该处违法建设,未搬出财物因拆除造成的损失将由你自行负责。
法院认为,关于邓买家要求廖卖家赔偿其建房损失1652060元的诉请。一方面,如上所述,邓买家明知涉案地块为宅基地,其无权购买,对涉案合同无效负有过错;另一方面,邓买家购买涉案地块后,在未依法办理规划报建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房,属一错再错,当地行政部门以新建房屋为违法建设房屋为由予以拆除,邓买家作为建设方应自负相应法律后果。因此,邓买家该项诉请缺乏理据,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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