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建筑物补偿款分割纠纷律师

  • 发布时间:2022-04-01 16:31:05,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6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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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征收集体土地时对听证有哪些规定?

相关法条:

《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2017年8月14日印发,有效期3年。

第十六条 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批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符合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的规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申请组织听证。

第十七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上属地区政府的意见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的,还应当附上听证笔录。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报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征地拆迁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房产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租户与被拆迁人补偿款分配纠纷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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