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办理

  • 发布时间:2022-04-01 16:58:41,加入时间:2022年03月07日(距今118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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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过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是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办理必不可少!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广播电视节目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

相关必备材料

1、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许可申请表

2、公司章程材料:

申报单位章程、如股东中由企业法人机构的,还须追溯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还需股东身份证件。

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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