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张静律师解答: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诉讼时效为1年,详细计算如下:
判决书节选:
关于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蒲某于2019年11月6日入职,艾某公司未与蒲某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11月5日期间的二倍工资。由于蒲某在2021年4月30日才申请劳动仲裁,艾某公司提出超出仲裁时效的意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的规定,艾某公司在已经支付工资的情况下,还应支付从2020年5月1日起至2020年11月5日止的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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