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摄影作品版权登记条件

  • 发布时间:2022-04-13 16:08:22,加入时间:2022年03月16日(距今80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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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的作品类型为摄影作品,其版权依法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不论是专业摄影师、摄影爱好者甚至习惯用手机随手拍摄的用户,大多都知道照片可作为摄影作品享有版权,但是,摄影作品的底片、照片与版权有何关系?小编今天来介绍一些摄影师会遇到的一些常见的问题。

A在B的胶卷上拍摄了照片,A拍摄照片的底片归属于谁,是A还是B?答案是B。不论照片由谁拍摄,胶卷的所有人都未发生改变,胶卷上的底片始终属于胶卷所有人。在通常情况下可以理解为,谁购买了胶卷,谁就拥有胶卷上的底片。

上述情况下,该照片的版权归属于谁呢?答案是A。版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具有无形性,其本身并不必然依附于某个特定物体上,只要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并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即可。

无论谁拥有该底片,都不影响拍摄人所享有的版权。拍摄人作为版权权利人,拥有排他性权利,有权转让、许可或禁止他人复制、展示或以其他非合理方式进行使用。即便是底片持有人未经拍摄人许可也不得擅自使用。

如使用数码设备进行摄影,是否就不存在上述问题了?虽然数码设备储存卡中的数字信息在从原始储存载体复制到其他载体上时更为便捷,但是,原始储存设备及数据是储存在胶片上亦或是储存卡上,在本质上并无差别。权利归属亦同上。如在他人数码设备上拍摄后才发现自己对该作品特别满意,建议把原始储存载体一并购买下来。

如果C向A购买了一张照片,A的排他性权利是否会因此丧失或受到限制?答:不会。C购买的照片和上述问题中的底片、胶片相同,其性质属于物权,而非版权。因此,A对该摄影作品的版权并不会因此改变,A依然可以转让或自行及授权他人进行商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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