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区商品房预售合同诉讼律师 长期租赁合同性质

  • 发布时间:2022-04-29 14:43:49,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6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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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次性租赁40年的属于房屋租赁合同还是房屋买卖合同?

张静律师解答:如一次性支付40年的租金,则很可能被法院认定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签署成租赁合同只是为了规避无法过户的法律规定,本质上还是属于买卖合同。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定属于房屋买卖合同。

判决书节选:

关于蔡某与西某公司之间成立的法律关系。法院认为,西某公司与蔡某签订了《共同出资建房合同》,根据上述合同的约定,西某公司将案涉房产40年的使用权以187800元的对价出让给蔡某。上述协议并未约定相关租金标准,而是约定出让总价,且约定的使用年限长达40年,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特征。结合西某公司与合某公司就代理销售案涉房产的相关约定,上述协议更符合房屋买卖合同的特征,故法院认定蔡某与西某公司达成的合意系成立房屋买卖关系。

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从业十年以上。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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