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装修损失评估金额太低,能申请重新评估吗?
张静律师解答:法院委托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一般不能申请重新评估,除非有证证评报告的出具违反法定程序。况且,评估一次工作量巨大,一般需要几万的评估费,而实践中对评估报告不服的,往往都是认为金额低了,并没有足以撤销评估报告的理由。如认为评估报告有不合理的地方,可以提出质疑,法院会发函给评估公司进行询问,评估公司也会专业、详细地进行答复。如经答复后仍有异议但提不出合理的理由,则法院可以直接采纳评估报告。如下面这个案件,一方就不服评估报告,提出了很多异议。最终法院不准许重新评估的申请。
判决书节选:
对于毛某的重新评估申请。本院认为,针对毛某所提评估基准日、成新率中的固定使用年限适用、装修投入使用时间三个问题,一审诉讼过程中,评估公司已充分予以解释并提供了相应的依据,并无不当,毛某在二审过程中再次就相同问题提出异议,并无充分依据,故对其异议主张,本院不予采信。至于,毛某所提一审评估报告系一年之前所做出,现场已发生变化的问题。二审过程中,本院已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涉案房屋内装饰装修被范某拆除内容进行清点剔除,故对于毛某以现场装饰装修发生新的变化为由主张一审评估报告不适用本案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基于以上分析,本院认为,毛某并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评估申请,本院不予准许。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地铁:林和西站B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