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量检验认证可以协助贵公司提供、快捷、优惠的金属、气体检测服务:回火脆性指淬火钢在某些温度区间回火或从回火温度缓慢冷却通过该温度区间的脆化现象。回火脆性可分为第一类回火脆性和第二类回火脆性。第一类回火脆性又称不可逆回火脆性,主要发生在回火温度为250~400时,在重新加热脆性消失后,重复在此区间回火,不再发生脆性。第二类回火脆性又称可逆回火脆性,发生的温度在400~650,当重新加热脆性消失后,应迅速冷却,不能在400~650区间长时间停留或缓冷,否则会再次发生催化现象。回火脆性的发生与钢中所含合金元素有关,如锰,铬,硅,镍会产生回火脆性倾向,而钼,钨有减弱回火脆性倾向。弹簧第一类回火脆性合金钢淬火后于250~400范围回火后产生的回火脆性,呈晶间型断裂特征,且不能用重新加热的方法消除,故又称为不可逆回火脆性。
主要产生在合金结构钢中。在200~350之间回火时出现的第一类回火脆性又称低温回火脆性。如在出现第一类回火脆性后再加热到更高温度回火,可以将脆性消除,使冲击韧性重新升高。此时若再在200~350温度范围内回火将不再会产生这种脆性。由此可见,第一类回火脆性是不可逆的,故又可称之为不可逆回火脆性。几乎所有的钢均存在第一类回火脆性。如含碳不同的Cr-Mn钢回火后的冲击韧性均在350出现低谷。第一类回火脆性不仅降低室温冲击韧性,而且还使冷脆转变温度50%FATTe[钢料的冲击韧性随测试温度的下降而出现显着下降时所对应的温度,即使钢料由韧性状态转变为脆性状态的温度称为冷脆转变温度,用50%FATT),详见金属力学性能]升高,断裂韧性KIe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