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
2.《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 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
所需要材料:
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表
拟委托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材料
不动产权属证书
质量负责人简介
营业执照
学历或者职称证
经营场所、库房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