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退运的海关规定:
1、未退税证明(未退税的需要国税局提供未退税证明;退过税的,需要国税局开具补税证明);
2、出口时的报关单,运单及放行单;
3、向原出口海关提出直接退运书面申请,需三级审批出口海关地审核无误后,出具直接退运意见书,发货人可根据直接退运意见书来办理退运。
二、申报之日起1年内一般退运的海关规定:
1、未退税证明(未退税的需要国税局提供未退税证明;退过税的,需要国税局开具补税证明);
2、出口时的报关单,运单及放行单,质检报告,退运协议,退运报告等其他资料;
3、向原出口海关提出直接退运书面申请,出口海关审核无误后,会出具一般退运意见书,发货人可根据一般退运意见书来办理退运。
三、退运注意事项
1、哪个口岸出口的,要从哪个口岸退回工厂。
2、如果办理退运的口岸和原口岸不一致,则需要调单。
3、出口期限须在一年以内,超过了需要按一般贸易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