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哪一年开始公司不能做拆迁人了?
张静律师解答:2011年1月21日后拆迁人只能是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了。
2011年1月21日颁布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及具体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在此之前,取得征收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是拆迁人。可见征地拆迁入显然并非仅有行政机关,现实生活中许多企业经过审核批准亦成为了合法的征地拆迁人。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征地拆迁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房产拆迁安置行政诉讼纠纷、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地铁:林和西站B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