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聊城市辖区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备独立法 人资格,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制 度,企业财务、经营状况良好;
2、在行业内具有代表性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3、企业信息化建设应用项目已运行并取得明显成效,有较 好的推广示范作用;
4、企业有意愿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包括公开发布典型 案例以及为其他企业参观学习提供便利等;
5、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二、奖励政策
每年遴选 10 家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