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区厂房仓库租赁官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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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因房屋要拆迁了,租赁合同解除,保证金能退吗?

张静律师解答:如是因拆迁,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则不属于因租客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此种情况下,保证金应当退还。如下面这个案件,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解除协议,未约定保证金是否退还,只写明“权利义务结清”。后承租人起诉退保证金,一审法院不支持,认为解除协议写明权利义务已结清。二审法院认为,承租人无违约行为,现租赁合同已解除,保证金应退还,改判退还保证金。

判决书节选:

一审法院认为,虽然租赁合同约定钟某向某合作社支付的保证金19万元在租赁合同终止之日始十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钟某,但三方协议明确约定2019年11月20日终止租赁合同时,租赁合同的其他权利义务一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上述约定,证实双方均同意对租赁合同约定的包括退回保证金19万元在内的权利义务亦一并终止。故钟某要求某合作社返还保证金及支付利息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某合作社应否向钟某退还19万元保证金及支付利息损失。三方协议约定2019年11月20日终止租赁协议,租赁合同的其他权利义务一并终止,未明确约定某合作社无需退还19万元保证金,案外人腾某公司按照三方协议向钟某支付的清退补偿及奖励中亦未明确约定已包含租赁合同保证金19万元,故某合作社主张依据三方协议无需向钟某退还保证金理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三方协议明确约定某合作社、钟某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第六条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时如乙方履行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则甲方须自租赁合同终止之日始十日内一次性返还保证金予乙方(不计利息)。”现案涉《租赁合同》已经终止,某合作社应当按照约定向钟某退回19万元保证金,钟某要求返还19万元保证金的诉请,依据充分,本院对此予以支持。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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