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征地拆迁中申请行政裁决向哪个部门申请?
张静律师解答: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申请。
判决书节选:
2018年,黄某向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寄送《房屋征收安置补偿申请》,认为在征收时其已经成年,但征收单位以男满22岁,女满20岁的法定婚龄为年龄标准进行补偿,违反了男女平等的基本法律原则,要求对黄某按照独立一户的标准进行安置房分配。
2019年4月8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向黄某作出《关于黄某申请房屋征收安置补偿事项的答复》(穗规划资源南[2019]413号),答复其的户籍所在地为横沥镇西堤街**房屋,该房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2012年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3]1080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穗府征[2014]15号)范围之内的宅基地房屋,已由黄鉴波与征收实施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签订了征收补偿安置合同,相关补偿安置事宜已在征收补偿合同中予以解决。黄某申请按照独立一户的标准进行安置房分配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故不予支持黄某提出的房屋征收安置补偿申请。黄某不服该答复,遂诉至原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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