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退首期款纠纷律师

  • 发布时间:2022-08-01 18:48:33,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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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不买房了,需付多少违约金?

张静律师解答: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来酌情降低,每个案子不一样,但一般都会降低。如下面这个案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买家违约不买房需付房款20%的违约金,即120多万。终法院降到30万。

判决书节选:

关于熊某主张违约金30万元过高是否成立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本案中,《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附件八《补充协议》第八条约定“因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甲方解除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乙方应按该商品房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解除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该商品房市场价格降低而导致的商品房价款差价损失、物业管理费、律师费及行政费用、代理佣金、房地产评估费等,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在双方已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进行约定的情况下,该条款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双方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办理了预售登记及抵押登记,御某公司无法另行出售涉案房屋获利,故御某公司的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预期利益损失。在御某公司未举证证实其实际损失的情况下,法院认定上述约定标准过高,并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逾期利益等综合因素,酌情将违约金调整为30万元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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