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11月20日起,锂离子蓄电池列入NSPs的管控范围,即能量密度超过400 Wh/L的二次锂离子蓄电池(用于移动设备、桌上笔记本等)。下列锂离子电池除外: 用于工业设备和汽车类的锂离子电池;
用焊接或其他方式固定到产品上不能轻易移出的电池;
特殊结构的电池。
2019年2月起日本PSE法规移动电源新要求
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于2018年2月1日公告制定电气用品技术基准的省令解释之部分修订,修改「关于电气用品的范围等之解释(平成24-03-21商局第1号)」,明确地规范今后可携式锂离子蓄电池(移动电源)为电气用品安全法的管制对象, 将依照电器安全法规定处理。
产品进口到日本,需符合日本PSE法规的要求,并在符合要求的产品上打上圆形PSE标识。
修正/执行:2018年2月1日
过渡期:2019年1月31日
自2019年2月1日起,将不允许生产、进口或售卖任何不符合日本PSE法规要求的移动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