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专业经济合作社土地案件律师 征地程序咨询

  • 发布时间:2022-08-22 14:36:43,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66天)
  •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 公司: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 联系:张静,手机:18078803465 微信:gzzjls119

广州建设项目未立项可以征地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法律并无强制规定拟建项目须立项才可开展征地工作。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原告所提涉案土地未依法立项的问题。《宪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所谓公共利益是指国家的建设需要进行国防工程建设、公用电讯事业建设、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大型水利工程等,广义的还包括政府招商引资用地或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的建设活动用地都可视为公共利益的目的。因此,根据城市建设需求和拟建项目用地情况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征地的前提条件,法律并无强制规定拟建项目须立项才可开展有关征地工作,即本案所审查的征地行为无需以立项为前提,涉案土地是否立项与本案的处理无关。故原告以用地项目未依法立项为由主张本案征地行政行为违法的意见不成立,不应支持。

广东合拓房地产律师团队多年来代理大量集体土地类案件,是广州专业的土地类案件律师团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地铁:林和西站B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