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区宅基地合建纠纷律师 小产权房买卖咨询

  • 发布时间:2022-08-25 12:06:20,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390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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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小产权房就是村集体在集体建设用地上所建的房,虽然是小区但只能在集体内部以非常低廉的价格销售,不能销售给外村人员。销售给外村人员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涉案土地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九潭村敦某经济合作社。而卢某户籍所在地为广东省和平县X号,并非九潭村敦某经济合作社的成员。卢某与冯某签订《协议书》购买涉案房屋,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份《协议书》应无效。对于卢某要求判令《协议书》无效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卢某与冯某签订的《协议书》无效,卢某应向冯某返还涉案房屋,冯某向卢某返还卢某支付的购房款221875元。至于冯某提出其并未收到卢某支付购房款的抗辩意见,因冯某已向卢某开具收据,且该份收据上的内容为“今收到卢某交来荔某公寓小区C1栋802单元全部房款,金额221875元”,卢某称其以现金方式向冯某支付房款,未违反常理。现冯某提供的证据及抗辩理由不足以推翻卢某提交的收据,对于卢某已向冯某支付购房款221875元的陈述,法院予以采信,该购房款应予退还。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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