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协机票销售代理资质
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前提条件: 1. 财务状况良好,无任何不良行为; 2. 申请单位的股东、董事、管理人员从未在失信单位(包括任何已从国际航协代理人名册中予以除名 或已收到违约通知却仍未偿清债务的代理单位)担任过股东、董事、管理人员职务; 3. 申请单位未曾因欠款被国际航协终止其资质; 4. 申请成为国内客运非现金销售代理人(即国内 GoLite 代理人,以下简称“国内非现金代理人”)单 位的注册资本不能低于人民币 6.25 万元;申请成为国际客运非现金销售代理人(即国际 GoLite 代理 人,以下简称“国际非现金代理人”)单位的注册资本不能低于人民币 15 万元; 5. 申请单位的经营范围务必包含或与票务代理业务相关; 6. 总、分公司的代理人类型必须一致; 7. 国际非现金代理人无需另行申请国内非现金代理人资质,如欲转换为国内非现金代理人,需先办理 国际非现金代理人自愿退出,待退出手续完成后,再申请国内非现金代理人资质。
二、申请所需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非独立法人的公司,应同时提供其总公司(法人公司)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须在两份《营业执照》上分别加盖 总公司公章及分公司公章; 2. 公司抬头纸扫描件。抬头纸上的公司名称、地址须与《营业执照》一致,如有英文名称,申请书填写的英文名称一致。抬头纸须加盖公司公章(可在抬头纸空白处注明:仅作申请国际航协 代理人资质之用)担保办理(担保通知上会列示提交担保函的截止日期),国内非现金代理人需办理担保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6.25万元的担保函;国际非现金代理人需办理担保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万元的担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