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租客占用已经拍卖的房屋,还能否主张减免疫情期间的占用费?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必须按标准向房屋买受人支付房屋占用费。租客要求减免疫情期间占用费的主张与疫情下政府采取防控措施之间缺乏因果关系,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疫情爆发后,很多租赁合同面临履行障碍。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物业使用人可以此为由要求减免租金或占有使用费。《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规定,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影响而产生的合同纠纷案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在适用法律时,应当综合考量疫情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案件的影响,准确把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与合同不能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因此,若承租人主张以疫情为由减免租金或拒绝搬离,须租赁合同履行障碍与疫情或政府防控措施有直接的、特定的因果关系。
某案中,在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案涉房屋产权且与邓某不能就该房屋租赁协商一致,要求邓某腾退房屋并支付占用费时,邓某已处于无权占有房屋的状态,该无权占有早在疫情发生前已存在,不是疫情及政府防控措施的结果,也不因疫情和政府采取防控措施而合法化,故邓某主张减免疫情期间占用费与疫情下政府采取防控措施之间缺乏因果关系,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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