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错过的欧盟玩具指令2009 48 EC的科普

  • 发布时间:2022-11-21 11:36:27,加入时间:2020年05月11日(距今183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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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公布更新版ISO 8124-1:2018玩具安全标准

哥伦比亚制定新的玩具规范NTC-EN 71

摩尔多瓦根据欧洲标准2009/48/EC管制玩具

ISO 8124-3:2020 “特定元素的迁移” 标准发布

香港修改玩具及儿童产品的安全标准

日本玩具协会发布新的玩具安全标准ST 2016,将于2016年4月1日起开始生效

2015年6月1日,ISO发布玩具安全标准第5部分:玩具中某些元素总含量的测定方法

香港修订玩具和儿童产品安全标准清单,新的标准将于2016年10月1日生效。

泰国提出玩具安全新标准TIS 685

由于人们对玩具的安全性日益关注,欧盟颁布了新的玩具指令2009/48/EC,旨在应对不断变化的玩具安全问题,并提升执法力度和有效性。该指令于2009年6月在欧盟公报上发布,并于2011年7月生效,届时现行指令88/378/EEC将废止(化学要求除外)。

现行的欧盟玩具指令88/378/EEC于20多年前开始实施。在过去的20年中,玩具产品发生了巨大变化,现行指令已不能涵盖玩具安全的方方面面。新的化学品要求将于2013年以后开始实施。

主要的变化归纳如下:

新的19项受限制元素迁移限值;

玩具应符合欧盟REACH法规;

对CMR类物质(致癌、诱导有机体突变或对生殖系统有毒害的物质)的禁令;

玩具中不能使用55种致敏性芳香物质,仅允许技术上无法避免的含量在0.01%(100ppm)以下的限量存在;

化妆品玩具应符合指令76/768/EEC的要求;

如果玩具中含有指令76/768/EEC附件II列举的11种致敏性芳香剂中的任何一种,并且含量超过重量的0.01%,则玩具上应该标注出来;

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必须被设计和制作为可以清洁的;

食品中的玩具必须有独立包装;

玩具不得牢固地粘附于食品;

有关发声玩具的新规定;

有关警告和标签的新规定;

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或与嘴部接触的玩具中不得含有亚硝胺(Nitrosamines)和亚硝基胺(nitrosatable)物质。

其它要求还有EC合格声明,根据第18条进行安全评估,以及制造流程的生产控制等。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清洁要求在新玩具指令中,有一项针对2011年7月20日后投放欧洲市场的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的新要求。所有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必须被设计和制作为可以清洁的。纺织品制作的玩具必须是可以洗涤的(指浸泡洗涤),除非玩具含有浸泡后可能被损坏的机械装置。同时,玩具在依照法规和生产商的说明清洗后,仍须满足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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