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20 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几十万个项目的大量实践,眉山水土保持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取得了全面系统的成果。
一是全面防控。从行业发展规划、工程选线选址,到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论证与优化,再到优化施工工艺与组织实施,始终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尽**可能减少对地表的扰动。
二是系统防治。生产建设项目扰动损坏的区域在点、线、面呈不同特征, 恢复治理中需强调与原生态环境、周边生态的协调性以及土地利用恢复方向、植被建设类型、树种草种的选择等,均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属性。
服务于生态系统的整体维护,眉山水土保持不能随意确定恢复方向,各自为政布设措施,导致生态系统被割裂,形成碎片化斑块,难以长期向好发展。
三是生态优先。如针对各类工程建设形成的扰动边坡,在边坡稳定基础上,优先采用植物护坡,其次选植物与工程综合护坡;又如场地治理中尽量减少硬化地表,优先采用透水式、入渗式、涵养式布局与措施,拦、蓄、调、用雨水资源,保护小气候环境,为生态恢复和长期维护创造条件。
四是建设全过程系统保护与恢复。施工前将表土资源剥离、保护,作为本项目或当地生态建设的重要资源;施工过程中采取临时措施(如覆盖、拦挡、排水、沉沙等),眉山水土保持防止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危害;项目完工时水土保持工程、植物措施同时建成,持续发挥作用,全面治理和恢复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