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证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高处作业人员所用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高处作业所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在工作前需把梯子安置稳固,不可使其动摇或倾斜过度。在水泥或光滑坚硬的地面上使用梯子时,须用绳索将梯子下端与固定物缚住(有条件时可在其下端安置橡胶套或橡胶布)。在模板或水泥地上使用梯子,其下端需装有带尖头的金属物或用绳索将梯子下端与固定物缚住。靠在管子上使用梯子,其上端须有挂钩或用绳索缚住。
初训复训:建筑焊工,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低压电工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车工,铣工,钳工,制冷工,汽车维修工,下水道养护工,油漆工,管道工,通风工,防水工,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安全员,PC套筒灌浆工,PC构件制作工,PC构件装配工,PC模具工,PC质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