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区维权律师合同纠纷律师诉讼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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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明区维权律师合同纠纷律师诉讼代理

“知假买假”在食品、药品领域和普通商品领域的赔偿责任有何不同?

《zg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理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然而,对于非食品、药品的普通消费领域,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有关欺诈的认定,应当符合我国民事法律规定有关欺诈行为的界定,即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梁慧律师,在广州佛山一带专门从事民商事相关的法律服务的律师,代理过大量民商事相关纠纷,包括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解除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装修合同违约纠纷、物业服务纠纷、商品房、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商铺租赁买卖合同纠纷,合法要回首付款和定金,赠与合同纠纷、解除合同退押金律师、保险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抵押借款、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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