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遗产遗嘱继承房产继承分割诉讼律师

  • 发布时间:2023-09-25 00:05:14,加入时间:2017年11月09日(距今27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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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若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去继承。遗产继承诉讼成立案所需要的 基础的材料有:
1、要向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这个应当是由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有效证明);
2、应当提交被继承人主要遗产的相关材料(如房产产权登记信息、银行存折清单等);
3、被继承人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4、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复印件、户籍信息、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有了这些材料,基本就完成了一个遗产继承案件所需要的 基础的立案材料了,但是遗产继承诉讼还存在个案的差异,所以每个案件所需提交的材料都会不尽相同。
法律延伸:
一、关于遗产继承管辖法院的确定问题:
遗产继承的诉讼管辖法院是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关于遗产分配的原则的问题:我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遗产继承纠纷诉讼
(1).一般来说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 长权利保护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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