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专业的离婚诉讼婚姻财产律师

  • 发布时间:2023-11-01 09:16:12,加入时间:2017年11月09日(距今238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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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婚姻继承家庭律师团队:
1.离婚诉讼;
2.婚姻财产纠纷、抚养权纠纷;
3.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探视权纠纷;
4.婚前财产纠纷、同居财产纠纷;
5.遗产继承纠纷;
6.遗嘱继承纠纷;
7.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8.转继承、代位继承纠纷;
9.继承权确认纠纷;
10.共有财产、共有房产分割纠纷; 
11.财产所有权确认纠纷;
12.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文书代笔;

离婚有哪些方式?
(1)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或者,通过法院起诉,获得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

离婚诉讼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等夫妻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或、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
综上所述,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 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除此之外,《民法典》第四章还有关于离婚的其他规定,大家感兴趣的可以进一步了解。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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