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分享 已经使用的商标被他人注册后还可以使用吗?
可以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
构成在先权利的问题。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律师团队介绍
梁慧律师,专利代理师,广东富友鹏知识产权律师团队成员,律师团队具备法律和理工科双重背景,精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对于处理知识产权案件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法律服务内容包括知识产权调查,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维权等,业务范畴涵盖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及不正当竞争等,行业涉及其工艺、软件、电子等传统工业领域,并参与了很多知识产权争议的解决,在知识产权的维权诉讼方面具有良好的声誉。广东专业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团队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澜北路中盛大厦20层(千灯湖地铁站、雷岗地铁站)